中国价格协会关于成立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的通知
中价协【2017】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价格协会,各会员,各分支机构:
文物艺术品行业是我国发展速度较快、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社会民众参与度高,市场化程度逐步加深的行业。但文物艺术市场尚缺乏价格行为规范,交易市场的种种价格问题、已经逐步成为制约中国文物艺术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艺术品价格研究与行业服务,适应价格协会与政府脱钩后“面向市场、服务会员”的新形势,成立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参与文物艺术品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建设。在中国价格协会指导下,协调解决文物艺术品价格矛盾和纠纷。2、为博物馆藏品价格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博物馆藏品价格评测是市场化发展的趋势。博物馆藏品实现价格化,也为文物艺术品市场价格提供参照系数,对规范文物艺术品市场价格起到平衡和稳定作用。3、为开展文物艺术品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评价,为涉案文物艺术品价格评估鉴证,为今后开设遗产税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民政部对社团组织分支机构建立有关规定和价格协会的相关管理办法,经会长办公会议提议,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后,决定成立“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在《中国价格协会》章程下,按照《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规程》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价格协会(章)
2017年12月12日
(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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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机关工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