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层面价格工作典型经验系列报道之二——山东青岛:点面结合 梯次推进 医改成功突围
编者按:今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开第二次全国价格工作典型经验总结推广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早谋划下一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价格工作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常态化制度,并集中总结推广了10个城市典型经验。近日,将有关城市典型经验陆续登载,供各地参考借鉴、加强交流,共同推进价格改革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山东青岛2015年、2016年分7批先后调整11930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218项。据测算,改革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补偿率完成了80%的目标。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3%、2%,每门诊人次减少1元,医保病人住院个人负担较改革前减少261元;门诊、住院次均费用中药品费用分别降低16%、21%;医院劳务性收入占比达39%,较同期增加8个百分点。
点面结合,梯次推进。从2013年起,对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先后分三批调整了住院诊察费、护理费、床位费和手术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计2114项,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般诊疗费进行了调整。2015年******启动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分三批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6年7月1日起,结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分三批调整了642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在流程管理上,坚持边试边改、边改边评、边评边促的工作理念,适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前期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进行独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在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了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则,探索建立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制度,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巡查与检查,不断强化价格行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沃森肿瘤会诊系统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两年内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期满后,根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情况确定具体价格管理方式。推出100个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同步制定相应的医保付费政策、退出机制及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