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协会召开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座谈会
2018年5月9日,中国价格协会在京召开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座谈会,部分行业协会、省市价格协会、中国价格协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由中国价格协会承办申报,人社部等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同意,价格专业人员列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价格专业人员作为新增职业纳入《职业大典》,是价格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进行的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价格改革深化的需要。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制度的建立,是落实《价格法》中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的规定的需要,对规范企业价格行为,提高价格专业人员素质,加强企业价格行为自律,推行企业价格信用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入典,标志着价格专业人员职业的确立,价格专业人员地位和作用在企业不断增强,对加强价格专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队伍建设,完善价格部门职能和工作方式转变,对健全国家职业制度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价格专业人员的社会基础是企事业单位的物价员、价格经理助理、价格经理、高级价格经理、价格总监等职务岗位人员,各类价格评估、认定、认证人员和价格鉴证师,以及各行政、事业单位价格工作者。目前全国直接从事价格工作的人员超过1000万人。
中国价格协会有近二十年协助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从事“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考试认定事务性工作的经历,具有价格专业人员水平认定的能力。在中国价格协会脱钩改革中,国家发改委也将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相关事项移交给中国价格协会,经民政部审核,这一工作也列入新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中国价格协会将加强价格专业队伍建设,开展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作为价格协会工作发展的方向,作为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主体工作列入了工作计划。
由于价格专业人员为我国新设职业,为积极稳妥推进价格专业人员水平评价认定工作,中国价格协会决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先行试点,以利明确政策、统一认识、完善措施、形成示范。
这次会议学习了有关国家有关职业水平认定的政策,讨论了《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总体方案》、《中级价格专业人员(价格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拟定了试点的行业和省市。
会议认为: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政府定价的比重已经由改革初期的98%下降到目前的不足3%。定价权由国家移交给企业以后,价格专业人员将在企业价格决策和决策支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作在全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各类机构中的价格从业人员,是完善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力量,将价格职业人员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大典是落实《价格法》中“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的重要条件,是各类市场主体管好用好定价权的需要,也是全国上千万从事价格工作人员的心声和要求。广大物价工作者辛勤工作在各自岗位,他们的职业现在被国家认可,是一件大好事,要激励他们勇于参与、维护自己的职业,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国已经实行价格管理人员岗位制度的企业的实践说明,完善建全一支专业的价格管理队伍,是保证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基本制度措施,价格专业人员队伍会长期稳定地存在下去。在西方大型企业中,价格专业人员在价格决策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地价格协会是价格工作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当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责无旁贷的抓好价格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在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下,充分发挥价格协会的积极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