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价格协会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暨
二届十一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中价协〔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价格协会(学会),中国机电工业价格协会,各分支机构、直属会员单位:
按照《中国价格协会章程》和民政部对中国价格协会工作的新要求,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征求理事会同意,定于2018年11月29日在京召开中国价格协会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十一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会员代表大会
1、审议通过《中国价格协会章程》修改件;
2、审议通过《中国价格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中国价格协会理事会理事产生办法》、《中国价格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产生办法》,《中国价格协会负责人产生办法》;
3、审议通过《中国价格协会会费收取办法》;
4、审议通过理事增补方案,增选理事;
5、审议通过中国价格协会办公地址变更。
(二)十一次理事会
1、增选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通过法定代表人变更人选;
2、审议中国价格协会2018年工作报告,安排2019年协会工作任务。
二、参会人员:
1、各地价格协会(学会)派2名代表;其他直属会员单位派1名代表。
2、中国价格协会各分支机构、实体单位按如下人数参会:
序号 |
单 位 |
会员代表人数 |
1 |
价格监督检查分会 |
5 |
2 |
冶金价格分会 |
10 |
3 |
高校价格研究会 |
5 |
4 |
价格专家委员会 |
10 |
5 |
价格评估鉴证分会 |
5 |
6 |
能源和供水价格专委会 |
20 |
7 |
旅游价格专委会 |
5 |
8 |
医药价格专委会 |
20 |
9 |
线缆价格分会 |
5 |
10 |
价格评估分会 |
10 |
11 |
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 |
10 |
12 |
《价格理论与实践》杂志社 |
1 |
13 |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社 |
1 |
3、仍然在各会员单位工作的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4、中国价格协会总会及直属分会(专委会)相关人员与会人员一并参加大会。
三、会议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8年11月29日
2、地点:梅地亚中心二层多功能厅(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010-68514422)
3、会议食宿统一安排。参会代表自行前往,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京外人员11月28日报到。在京人员于11月29日8:30报到。请于11月9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或发邮件至中国价格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高凯、高超、吕洋
电 话:010-68033566、68039400
传 真:010-68033566
邮 件:zgjgxh@vip.163.com
附件:中国价格协会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十一次理事会参会回执
中国价格协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