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与时俱进
努力做好新时代的价格协会工作
----中国价格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2019年7月4日大会通过)
陈 峻
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上午好!
首先,我衷心感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人民法院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同志莅临指导,感谢国家发改委系统相关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应邀参加中国价格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参加大会的各位代表示热烈的欢迎!
这次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价格协会已经与政府部门脱钩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价格协会的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次协会换届大会上,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精心规划未来,为价格协会的工作绘好新的蓝图。
第二届理事会从2006年12月开始工作,至今已经十三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换届,但工作仍然照常进行。价格协会的工作分两个阶段。******阶段是2006年12月至2015年5月,由王永治会长领导,第二阶段是2015年5月至今,由我主持工作。现在,我受理事会委托,向大会汇报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 第二届理事会的主要工作
中国价格协会前身为中国价格学会,成立于1980年。经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2000年改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为2006年换届组成。2015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参加******批与政府机关脱钩的试点单位,2016年12月,完成各项脱钩前期工作,经国家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批准,与国家发改委正式脱钩。价格协会党支部整建制转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管理。
脱钩前,协会有9个分支机构,两个实体杂志社,一个《中国物价年鉴》编辑部。会员单位1031个。聘请专家110人。协会设立了党支部,党员7名,会长副会长有13人。工作人员约70人。
脱钩后至2018年底,协会有13个分支(代表)机构,两个杂志社,一个编辑部。会员单位约1500个。个人会员超过3000人,聘请专家约400人。党支部党员6名。目前有会长副会长有6人,秘书长暂缺。
现有的分支(代表)机构为:1、中国价格协会冶金价格分会;2、中国价格协会高等院校价格理论与教学研究会;3、中国价格协会“薛暮桥”价格研究奖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4、中国价格协会价格监督检查分会;5、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委员会、价格信用评价委员会);6、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鉴证分会;7、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8、中国价格协会旅游价格专业委员会;9、中国价格协会医药价格专业委员会;10、中国价格协会线缆价格分会;11、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12、中国价格协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13、中国价格协会湖南代表处。
其他机构有 :1、价格理论与实践杂志社(实体);2、中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杂志社(实体);3、《中国物价年鉴》编委会(编辑部、非实体)。
目前全部工作人员65人,其中聘用34人,挂职2人,单位派遣和返聘人员29人。办公地点分散在7个地方。
在******阶段(2006年12月-2015年5月),我们按照第二届理事会******次会议确定的工作方向,本着“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是工作方向,明确定位、拓展功能是生存的基础,开展活动、扩大影响是发展的关键,提高素质、强化本领是创新的前提”的工作理念,注重开拓服务领域、增强生存活力、搞好自身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探索定位转变职能,积极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作用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的要求,第二届理事******次会议相应修改了协会章程。新的章程规定“本会在价格领域履行中介服务职能,通过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发挥沟通交流,参谋咨询、组织协调作用,为会员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按照这个新的规定, 2007年12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价格协会改革和发展,开拓价格协会新局面的若干意见》。我们据此进一步转变职能,努力做好反映诉求、提供服务和协调自律的各项工作。
围绕重要价格改革问题,反映诉求建言献策。农业和食品价格问题,始终是关系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人民基本生活的重大问题。中国价格协会从2007年起直至2014年,坚持不懈对农产品价格问题进行超前研究。我们联合湖南、广东、江西、山东、安徽、黑龙江、吉林、四川、湖北、上海、江苏、厦门等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协会,就我国种粮补贴、粮食目标价格、粮食目标价保险试点、蔬菜市场价格波动成因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以大量数据和实践经验为依据,提出许多政策建议,取得多项研究成果。其中关于粮食目标价格和种粮补贴的几次政策报告得到国务院领导和发改委领导的重视和批示。有一些建议已经被政府工作部门付诸实现。
持续开展调查研究和形势分析工作。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经济形势复杂。我们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合作,以及地方价格协会、能源供水价格专委会、冶金价格分会、高校价格理论与教学研究会分别组织召开经济与价格形势分析会。及时提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及积极稳妥推进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同时稳定民生价格的对策建议。2013年我们针对群众对水电气教育医疗等政府定价的具体意见,及时开展民生商品成本监审业务培训,推进优化民生价格管理。2014年与江苏、浙江、上海市价格协会(学会)合作,联合召开了“城市民生收费改革研讨会”,就城市民生收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建立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广东省价格协会通过充分调查研究,提出建立平价商店、平价农贸市场、加强副食品生产流通“三项建设”的建议。重庆市价格协会提出稳定“米袋子”、“菜篮子”价格建议。这些建议充分考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合理地协调发展、改革与稳定关系,所提对策措施具有现实***、可操作***。2010年上半年的形势分析报告上报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批示指出:“专家的一些观点都很重要,也回答了领导近期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国家发改委还以《经济情况与建议》上报,供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参阅。其他形势分析报告多次被国家发改委领导肯定,认为“有情况、很具体”,并 批示有关单位研究。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受政府委托完成价格立法和政策咨询工作。受国家发改委经调司委托,2008年开展《反价格垄断规定》立法前期研究;成功承办中欧反价格垄断研讨会,为反价格垄断立法提供理论准备和国际经验。组织反垄断法培训班,介绍了反垄断的基本法律知识和价格垄断违法行为的认定方法。2014-2015年开展《价格法》的有关问题研究;我会与北京市价格协会联合召开了在京部分专家座谈会,就《价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原则及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了研讨;并请部分地方价格协会对《价格法》修改提出修改建议。为了充分发挥价格协会老同志智库作用,为改革出谋划策,组织部分地方老物价干部开展价格改革理论和总体思路研究;编写价格改革三十周年总结和纪念选集;十八届三中全会前提出深化价格改革建议。研究成果都上报发改委或国务院领导,发挥了参谋、服务作用。
接受企业政府委托开展课题研究。受价格司、价监局委托三次开展完善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课题研究,就如何落实市场决定价格形成的机制提出意见。2008年在山西省物价局、价格协会支持下召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研讨会。与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召开《中国交通价格改革论坛》。与广东物价局、价格协会联合举办《中国医药价格论坛》。针对低价药品紧缺问题,对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实际调查,分析回答了社会质疑。2009年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南水北调水源价格衔接、排污费收费方式比较、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原油成品油管道运价及联动机制、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全球视野下药品价格管理、有线数字电视基本维护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开展研究。2010年召开城市旅游价格管理研讨会,与广东物价局价格协会联合举办珠三角价格杠杆与改革研讨会。2011年为价格主管部门研究起草《药品差别定价实施细则》。2013年开展完善市场价格监管体制机制研究和“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承担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行政事务辅助工作。各级价格协会多次完成价格听证会会务工作。完成每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命题、审题、阅卷和注册、再注册工作。仅 2014年就完成了全国价格鉴证师注册5253人,其中初次注册254人,再次注册4442人、注册变更事项557人。根据价格监管形势和价格认证工作发展,修订价格鉴证师考试教材。协助起草价格鉴证师注册流程,加强程序管理。在网站发布注册名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了注册申报名单报表格式,建立了全国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库,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为2871人换发了价格行政执法证。继续做好专家服务工作,完成国家发改委价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换届工作,第四届委员会聘请专家增加到111名,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多次聘请专家研究价格问题、分析价格形势、参加价格论坛。长期认真编辑《专家咨询价格资料》,热心为咨询专家服务。
为会员和社会开展政策研讨、交流、培训和信息服务。组织反价格垄断执法、价格听证办法、房地产物业价格收费管理、价格监测报告软件使用、价格行政诉讼应诉、教育收费检查、推进评价商店建设等培训。仅中国价格协会培训部2014年就举办了全国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培训班3期,共培训589人;举办其他培训班14期,参加培训约1256人;协助各省举办培训班14期,共培训约1900人。为促进培训质量逐渐提高,2011年、2013年两次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改进培训工作的意见》,规范了培训工作纪律,提高了培训授课水平。
积极办好为会员服务的会刊和网站,提高信息服务质量。中国价格协会网站、《中国价格协会通讯》、《专家参阅价格资料》及《价格监督检查分会通讯》、《能源和供水价格研究》、《能源市场价格行情》、《中国医药价格快讯》、《价格鉴证评估工作通讯》、《冶金价格协会通讯》等内刊资料,为政府、企事业会员单位、价格专家提供了丰富的价格信息和参阅资料。
加强价格自律和价格诚信单位建设。制定下发了《中国价格协会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发布了《中国价格协会企事业会员单位价格自律倡议书》。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问题专题研究。在陕西省物价局、价格协会协助下于2012年召开全国价格诚信建设经验交流会,有效促进价格信用建设。会议交流的经验材料送国家发改委主管社会信用建设的领导后,受到肯定。各地价格协会在价格主管部门领导下普遍开展了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黑龙江价格协会受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的委托,负责价格诚信建设的具体组织工作。把价格诚信建设与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监管年活动,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促进。相继推出了“明码标价一条街(示范店)”、“明码实价示范街(店)”、“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了价格诚信活动的内容。江苏省价格协会参与制定《江苏省价格信用等级管理及失信惩戒办法》等制度,对价格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北京价格协会举办企业诚信论坛,广东价格协会制定医药企业价格自律建议书,杭州市价格协会对餐饮行业价格诚信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二)创新工作和活动方式、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2006年12月-2015年5月,各级价格协会在转变职能的同时,大力改变工作方法,创新活动方式。通过开展丰富多彩,贴近会员和政府需要的协会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价格协会在全社会的影响。
首创中国价格论坛形式。在国家发改委领导关心指导下,和河北省物价局、价格协会、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共联合召开了首届价格论坛。之后,又根据推进价格改革中的重要价格问题,与广东、湖南物价局、价格协会成功举办全国价格论坛。三次价格论坛均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发改委领导、******专家学者、三地省政府主管领导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与价格协会负责同志参加。对发挥价格杠杆在转方式、调结构、深化改革、促进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中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入研讨。成为交流思想开拓创新的平台,取得圆满效果。
成功开展了第4—6届薛暮桥价格研究奖评选活动。每一届都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国家发改委领导及许多经济学家的关心、支持。在第六届薛暮桥价格研究奖颁奖大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胡祖才、原副主任王春正,******经济学家、评委会主任张卓元亲临指导,成致平老会长发来贺信。胡祖才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对评选活动进行了积极评价,对开展价格理论和政策研究提出了具体要求。三届评选活动共评出获奖著作18部,获奖论文178篇。并相应编辑了获奖作品选集三部。评选活动深入推进了价格理论政策研究,对于价格难题破解、价格改革攻关起到重要作用,得到社会的好评和价格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广泛支持。
办好协会主办的杂志和年鉴。《价格理论与实践》与《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是国家发改委主管、中国价格协会主办的重要价格理论和监管刊物。我们始终坚持正确办刊方向,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改革、监管与反垄断工作组织编辑稿件。开辟了“特别关注”和“工作研究”栏目,及时报道各地价格部门的工作动态,为交流各地物价工作的经验和成功做法搭建平台;加大了反价格垄断执法情况的报道;组织国内知名学者就反价格垄断若干专题展开研讨;开展《价格法》修订研讨;配合清费减负、医疗服务价格和节能环保价费检查活动,加大热点问题报道,增强了刊物的导向***,促进了学术研讨、政策研究。《价格理论与实践》作为全国价格综合***理论政策研究刊物******名,继续保持了核心期刊的领先地位。协会还报请新闻出版署,顺利完成《中国价格监督检查》更名为《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的工作,努力办好全国******份反垄断刊物。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协会从2011年起承担《中国物价年鉴》编辑工作。组建了以国家发改委领导为主任、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价格协会负责同志为委员的编委会,圆满完成各年度的年鉴编辑工作。
加强价格法规政策宣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部署,协会领导多次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财经日报等报刊记者的采访。就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发挥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作用,贯彻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原则,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等问题,做了宣传解读阐述工作。承办纪念价格改革30周年、价格法实施15周年、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纪念活动,开展了“纪念全国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成立30周年”征文活动,编辑出版纪念文集和征文选集,带动各地开展纪念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开展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调研活动。2007年在浙江省和杭州市物价局、价格协会支持下召开研讨会议,制度下发《中国价格协会关于加强为非公有制企业价格服务的通知》。山东德州、江苏苏州和连云港、河南郑州和洛阳价格协会积极为会员、非公企业服务,与物价部门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了企业用电用水价格和适用税率、行政事业收费方面存在的矛盾,为企业大幅度减少支出、降低成本、改善价格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横向联系。下发了《关于加强价格协会与行业协会合作开展价格服务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国机电工业价格协会和其他社会单位的诉求,协会与中电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合作,就建立企业价格管理人员专业职业开展了调查研究,以充分的数据和资料论证了价格管理人员的社会***、专业***和稳定***,为《职业大典》增加价格管理人员职业分类打下可靠基础。
(三)优化组织结构、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优化会员单位、完善协会组织结构。二届理事会组成不久,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报请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在中国价格协会秘书处设立了办公室、培训部等内设机构。相继成立了医药价格、旅游价格两个专业委员会。吸收中国机电工业价格协会、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等全国和地区***社团组织加入中国价格协会。增加了地市县基层价格协会和企业团体会员。至2014年,已有会员1031个,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价格协(学)会等会员单位61个 ;企事业会员单位869个,涉及石油、石化、电力、煤炭、水利、自来水、热力、冶金、机械、医药、建材、教育、评估认证、农资、交通、邮电、化工、文化艺术品、物业、物流、律师、咨询等多种行业成分和不同规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个人会员101个。
加强系统联系和指导、注重发挥整体合力。中国价格协会和各地价格协会是联系紧密的整体。为加强整体合力,协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价格协会系统工作联系的意见》。2009年在江苏和苏州物价局、价格协会支持下,召开了全国地、市、县价格协会工作加经验交流会。2011年在宁夏物价局和价格协会协助下召开基层价格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持续组织先进价格协会和******价格调研成果评选,其中2012年组织的先进价格协会、******价格协会工作者、******价格研究成果评选,评选价格协会先进单位94个,价格协会先进工作者103名,******价格调研成果145件。2013年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共同进行价格理论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评出先进集体73个,先进个人72名,进一步推进了各地价格理论宣传工作。在河北省物价局和价格协会协助下,召开了全国价格协会秘书长会议,加强了对地方价格协会的工作指导。
健全管理制度、改善工作条件。修改完善价格协会日常工作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考勤、经费分配使用、廉政建设等有关管理制度。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上半年,积极配合监察、审计、民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年检、审计、调查,进一步修改了有关管理制度,保障协会工作能够正常运转,也为脱钩改制做了必要的准备。开展岗位竞聘,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调整职务、职称、提高工资,为职工缴纳社保金、公积金、申领生育补贴,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在此期间,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
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八项规定,开展三严三实教育。落实中央关于 “要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后一公里’问题”的要求,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积极联系群众 ,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开展多种形式支部活动。在协会里发展******青年入党。贯彻中央有关规范离退休干部兼职的规定;对照廉政纪律规定和要求,查找了中国价格协会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认真整改。
第二阶段(2015年5月-2019年6月),主要是完成与政府机关脱钩工作,按照中央和国家对协会改革的要求,结合价格协会的特点,构建法人治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使价格协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同时根据价格协会新的《章程》,创新拓展,努力发挥价格协会应有的作用。
(一)完成了价格协会与政府机关脱钩的各项工作。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安排,经中央国务院脱钩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11月,中国价格协会列入全国首批脱钩试点单位。为此价格协会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做好与政府机关脱钩的组织和职工思想工作。
中国价格协会被列为******批与政府机关脱钩试点单位后,同时上级对离退休领导干部在协会任职做出严格的管理规定,在协会一些员工和领导中也产生思想顾虑,担心价格协会离开行政机关后无法生存。对此协会领导班子采取了做好思想工作和加强组织领导两项措施。
首先组织职工加强学习,深入脱钩改革的精神和政策规定。协会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机关脱钩的文件、有关部门关于脱钩后行业协会管理的规定及其政策解答等资料汇编成册,供职工学习了解。协会领导还多次在全体职工会议上讲解脱钩改革的意义、方向、政策,发展前景和可能遇到的困难,缓解了职工的疑虑,绝大多数员工都能理解和支持这次脱钩改革,对前途抱有信心。
其次,协会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了与政府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将得力人员纳入领导小组成员,推进价格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具体事务,在这些同志的努力下,价格协会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脱钩的前期事务***工作。
认真做好脱钩的整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协调沟通工作。
价格协会作为******批脱钩试点单位,没有参照可循,脱钩整体方案和后续的九个脱钩实施方案,都靠大家领会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协会实际摸索制定,经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反复沟通、争取、协调修改而成。
2016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出《中国价格协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发改人事【2016】606号)。3月25日民政部核准中国价格协会脱钩试点方案(民函【2016】92号),并提出对核准方案中须有关部门批准的脱钩事项,逐一形成具体实施办法,并按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工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将脱钩事项的具体方案、批复或证明文件(一式三份)集中送交民政部由民政部按程序报联合工作组批复。其中涉及主管部门分离、职能分离、财务资产分离、房屋使用分离、人员分离、分会分离、党建关系分离、外事管理分离、所办刊物分离等九个方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经与上述相关管理机关和部门反复协商沟通,特别是在人员分离、财务资产分离、房屋使用分离的方案制定中,思想工作、审计工作量大事多,单财务资产分离工作前后工作了6个月,为此审计部门在协会工作了近3个月。在此基础上,协会组织人员起草了八个分离方案,一个维持现状的方案,报国家发改委审定后报出。
按期完成价格协会脱钩工作。
中国价格协会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批脱钩试点单位,也是发改委******个完成脱钩试点的单位。2016年12月17日,中央国务院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下达《关于中国价格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的批复》(联组办【2016】58号),要求在2017年2月完成脱钩实施方案。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上报《中国价格协会脱钩任务完成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取消与中国价格协会业务主管关系的通知》,标志着中国价格协会作为******批与政府机关脱钩试点单位,正式与政府机关脱钩,中国价格协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2017年,国家对中国价格协会的管理按照新的方式进行。国家机关工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北京市税务局先后多次对脱钩后价格协会的组织、职能、资产财务、税收、工资、收费、办公用房等,按照协会脱钩后的管理方式,对价格协会进行了审计核查,进一步落实脱钩后的监管工作。
脱钩工作的完成,价格协会转型,得益于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协会全体员工的支持,也是价格协会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职员努力工作的结果。
(二)创新协会管理体制机制,落实法人治理模式。
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模式是协会管理发展方向。中央和国务院为协会商会脱钩制定了完整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措施,先后下达了一个《总体方案》和《十个管理办法》,为协会实行法人治理方式提供了法理依据。价格协会脱钩后,按照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不断落实法人治理模式。
几年来,中国价格协会已经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则,特别是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后,各种规章和管理制度均完成了法定的审批程序,成为价格协会工作和活动的依据。这些规章制度主要有:《中国价格协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中国价格协会章程》、《中国价格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中国价格协会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中国价格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价格协会代表(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价格协会工作规则》、《机构设置、职能及人员编制的规定》、《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和审批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和保密制度》以及《协会职员基本工资、年度效益工资和创收项目效益分配管理规定》、《职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职工医疗费用管理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工作经费、劳务费核发标准和管理办法》等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定,这些规定都很细致、操作***强,使协会内上至领导、下到员工,都将各自的责权利活动统一在“组织、制度和程序”的基础上。遇到矛盾和不明的问题先查规定,有规定的,一律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职能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如果现有规定不适应新情况时,也由职能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案,经规定程序批准后进行调整,没有调整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有效地防止协会工作出现大的偏差。
法人治理模式,实质上是在中央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总体方案》和《十个管理办法》框架下,以“中国价格协会(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中心,为落实价格协会的职能和目的,运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价格协会各项活动的一种管理方式。力图做到权、责、利相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推动协会的各项工作。价格协会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价格协会工作属***的要求,完善制度化管理逐步形成的,真正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目前,价格协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按照新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基本没有政策、制度、程序障碍。平台已经建起,发展就靠自己。
(三)面向全新形势,发挥自主精神,不断拓展协会工作领域。
价格协会脱钩后,相关政策变化对价格协会在“人、财、物、事”四个方面具有*********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协会负责人来源、政府工作项目拨款、课题经费、办公用房、购买政府服务等方面失去依托和优势。协会原有的会员主要是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企业,因协会与发改委关系紧密而入会。发改委进一步放开价格后,原会员单位的积极***也大大减弱。地方价格部门改革,价格协会也多数处于停滞状态,少数已经撤销。
中国价格协会必须适应新的形势,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在“人、财、物、事”上*********另谋出路,从新定位、重塑形象。目前,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2018年11月29日中国价格协会第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价格协会已经完成重新定位、明确职能,确立制度的工作,协会发展已经基本没有政策方面的障碍,主要是实施和执行中的问题,这需要协会自身努力,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
为了适应中国价格协会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中立***、专业***的特点,按照“服务为本、治理规范”的要求,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在脱钩过程中,探索创新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分支机构为主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在组织结构上呈现“总会--行业分会--会员”工作方式。同时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制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在协会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根据分会工作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主观能动***,贴近会员、贴近企业、贴近社会,更好的发展价格协会的公共工作平台作用。
1、 积极推行价格协会的主体职能,主动开展相关工作。
价格协会原有的业务基本上都带有被动***。新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明确了价格协会的三项主动***工作:组织推动价格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开展价格行为合法***、价格水平合理***评价;促进企业加强价格信用建设。人员是基础,调解是手段,企业自律是目的。我们首先要从基础做起,从组织推动价格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自主开展相关工作。
2013年起,经国家发改委同意,我会承担国家发改委对价格专业人员职业申报的具体工作,组建“中国价格协会价格专业人员职业申报工作组”, 进行《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建设》专题研究,积极向人社部申报。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推动将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列入了新一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经人社部等部门审核报国务院的批准后,于2015年7月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正式公布实施。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入典,标志着价格专业人员职业的确立,价格专业人员地位和作用在社会、在企业不断增强。这项申报工作,是国家发改委领导和价格司为深化价格改革采取的、有远见卓识的重要举措,对于今后我国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建设,对于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改进企业价格自主决策、规范企业价格行为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价格专业人员作为新增职业纳入《职业大典》,是价格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进行的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制度的建立,对加强价格专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队伍建设,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规范,完善价格部门职能和工作方式转变,对健全国家职业制度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价格专业人员职业的设立,也是落实《价格法》中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会员单位价格行为,提高价格专业人员素质,加强价格协会会员的自律,推行企业价格信用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提供了人力基础。也为今后各级价格协会开展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认定,更好地为政府、会员和社会服务,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
根据国家职业制度建设的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关于“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评价质量的监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的要求,结合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技能特征,为做好价格专业人员水平评价认定工作,中国价格协会在广泛征求各地价格协会、相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制定了《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认定实施办法》、《价格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首次中级价格专业人员(价格师)职业水平考核考试方案》。价格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已经在全国展开,中国机电价格协会、陕西省价格协会、广东省价格协会等已经着手开展相应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和等级认定工作。
在协助完******社部、国家发改委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的基础上,2018年以来,中国价格协会又制定了“价格评估鉴证行业”、“文物艺术品行业”的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估等级认定的系列实施办法,延续了“价格鉴证师”和“价格鉴证专业人员”在行政核准制度取消后的行业人员稳定和后续服务工作,对这些行业发展将发挥良好作用。
此外,中国价格协会在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推进价格信用建设方面的工作也开始起步,协会制定了《价格评估结论异议处理办法》;处理了“万里大造林”案件中的价格纠纷;参与了“大公评估公司”收费合理***评价调查;下达了《关于推进价格信用建设加强价格行业自律的通知》,制定了《价格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发布了十一行业的价格信用评价标准等,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依据。
2、以会员需求为中心,发挥分支(代表)机构的作用,提升行业服务功能。
传统价格协会的会员多是以政府定价的产业经营者为基础的企业组成的,他们加入协会,看重的是价格协会与政府价格部门的密切联系。现在政府价格管理进一步放开,协会与政府价格部门脱钩后,与政府价格部门的关系也发生变化,许多会员提出了“协会能为我们做什么”的疑问,出现观望、流失现象。在新形势下,协会如何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这也是我们一直研究的问题。要为会员服务,必须了解会员需要什么。对此,总会和各分支机构的领导和同志们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把为会员服务,想会员所想、急会员所急,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协会的许多工作都是由协会的分支机构完成的。
冶金价格分会的领导针对行业产能过剩、地条钢盛行的现状,深入到江苏、安徽、山东、宁夏、云南等地区参加有关会议并进行调查研究,参加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有关单位组织召开的冶金行业价格会议,和企业领导及负责销售、财务、价格的同志进行座谈,共同分析市场,探索规律,了解实情和会员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交流服务方式,包括每月编印的《钢铁企业财务结算价格汇总分析》、《冶金价格协会通讯》,积极配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做好价格监测和分析工作,在宣传国家有关价格政策、传递行业行情信息,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价格信息服务,推动企业创新营销理念,对企业降本增效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得到了会员企业的认可和好评。冶金价格分会在创建中国钢材、铁矿石价格指数检测系统和研究、发布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中国钢材价格指数中发挥了重要的、不可代替的作用。
能源供水价格专委会的会员多数是国内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副会长单位多为能源和供水行业央企,他们对专委会工作支持力度一向很大,脱钩后的影响是存在变数的。大家认为会员是协会工作的基础,保持同会员单位的经常联系并了解会员单位需求,是做好专委会工作的基础。专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专委会注意了解会员单位人员变化,及时变更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建立健全会员单位信息档案。结合能源和水资源价格改革的热点问题以及会员单位需求,几年来先后多次举办了相应的交流会和组织培训活动,宣传我国电力、天然气、水价改革和管理的相关政策,交流工作经验,使能源水价工作者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多次组织召开专题调研工作会议,收集会员单位对专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委会持续发布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工作,坚持每周三15:00在网站上发布当期环指,完成全年每周的指数发布任务,协同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汇报环指运行情况及改革方案,力争让环指发布更加完善、科学合理;专委会每月发布《能源市场价格行情》资料,为会员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信息和价格数据,受到了会员单位的好评。
医药价格放开后,面对深化医药价格改革的新形势与任务,医药价格专委会,顺势而为,努力奋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拓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和价格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努力做好为会员的服务工作。医药专委会2017年4月在广东珠海召开一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总结研究安排了协会脱钩后医药价格协会相关工作。2016年7月,专委会为适应医药经济改革的形势要求,更好地做好会员的服务工作,对原编印的《医药价格情况》进行充实和拓展,更名为《医药价格与行业资讯》,并已编发了36期。以文本、电子版等方式向会员单位传递国家有关部委医药价格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各省市及会员单位动态信息,做好价格政策宣传,积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在北京、成都、南京、杭州、珠海、南宁等地举办了新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和医药价格监管机制等内容的培训班、研讨班和形势报告会。围绕深化医药价格改革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和课题研究,积极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建言献策。近年来,专委会先后开展了《药品支付价格体系研究》、《市场机制作用下的药品价格监管问题研究》、《医疗器械流通环节成本构成研究》、《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区域协调机制研究》、《我国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计价模式转型研究》、《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问题研究》等项课题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对一些课题科研成果给予了积极评价,并专门致函中国价格协会,表示感谢。2017年7月,医药专委会接到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起草的《关于药品价格行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后,专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即时组织召开部分生产、民营企业,医疗机构、招采机构有关负责人座谈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呈报价监局参考。为国家发改委出台《药品价格行为规则(试行)》作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的文件要求,医药价格专委会配合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组织专家研究制定《按病种收费技术规范(试行)》,并以中国卫生经济学会、中国价格协会名义联合发布,供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中参考。
高校价格理论与教学研究会是中国价格协会组建30多年的老分支机构之一,各项活动没有间断。在这次脱钩过程中,高校研究会根据新的情况,2016、2017、2018年在青海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湖南财经大学举办的年会,评选学术成果,进一步研究了加强研究会工作和内部建设的相关事项,取得了较好效果。
2015年6月,中国价格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 组织和团结各方面从事价格决策和价格决策支持的专家,研究和探索价格决策、价格管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建设、价格信用建设,规范指导市场主体价格行为,为政府、会员和社会服务,努力创造和谐的市场价格环境,促进商品市场健康发展。2017年启动了“千人专家”库建设计划,按照规程吸收各方面的专家,发挥中国价格协会综合性的优势,努力做好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有利于今后开展价格课题研究、有利于价格专业人员水平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调解会员之间的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
价格鉴证分会长期坚持编辑《全国价格评估鉴证工作通讯》,累计编发364期,免费送会员,同时为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开展价格咨询服务,为国家发改委提供人力智力支持,取得较好效果。检查分会、线缆价格分会在自己的领域也开展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政府部门研究课题和服务采用了招标方式。价格协会积极进入市场,争取与价格相关的各项课题研究和为政府服务。在招投标中,能源供水专委会取得较好成果。2017年7月,医药价格专委会在哈尔滨市举办了《医疗服务按单元收付费研究》和《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问题的研究》两个课题的研讨会,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肯定了两个课题的重要性,课题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价格协会还完成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委托的2017年度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证办理工作。
为了适应行业需要,适时成立新分会,将协会工作行业化。
价格协会自身不是一个行业,价格协会的工作又必须以行业为基础,如果价格协会没有行业基础,价格协会可能会空心化,而只有行业价格协会,没有价格协会协调,行业价格协会可能失去公正性,价格协会工作在总体规划下的行业化是一个趋势。我们要审时度势,正确处理两者关系,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成熟一个建立一个。
按照协会规定的程序,2015年12月成立了线缆价格分会,2016年10月成立了价格评估分会,2018年9月成立了文物艺术品价格专业委员会,2018年11月成立了湖南代表处。物业管理价格分会、贵金属价格分会,贵州、黑龙江省代表处也在筹建中。一些行业特别是一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成立相应价格分会的愿望。
价格评估分会是在《评估法》颁布后,从会员中分立出来的新机构,会员对协会有许多的期待。分会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他们的诉求,并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想会员所想、急会员所急,按照总会制定的管理办法,积极为会员提供行业协会能够提供的各种支持,得到社会认同,价格评估企业入会的积极性也很高。对价格评估行业目前仍然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分会也还在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
线缆价格分会、价格评估分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成立后,也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
目前价格协会的13个分支(代表)机构中,都在积极探索、主动工作。各地价格协会在落实国家脱钩改革的过程中,许多协会也结合当地的情况开展了许多工作。
3、继续办好“三刊一奖”,做好课题研究、培训工作。
《中国物价年鉴》、《价格理论与实践》、《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和“薛暮桥价格理论研究奖”,是脱钩后仍然由国家发改委主管、中国价格协会举办的工作。
《价格理论与实践》是价格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按照中宣部下发的2016年宣传工作要点和工作要求,《价格理论与实践》杂志社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宣传党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研讨价格理论、交流各地价格工作经验的任务;2017年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委托,编辑出版了《砥砺奋进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价格改革专辑》,2018年受价格司委托编辑出版了《积极理论与实践—纪念价格改革四十周年专辑》。发挥了价格宣传专业主流媒体的作用。2018年《价格理论与实践》被北京大学图书馆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为全国人文核心期刊(CASS核心期刊);被中国科协评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ISTIC核心期刊)。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杂志社的领导和同志们拓展视野,在保持理论研究处于学术高端的同时,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扩充版面,开辟新的栏目,扩大了价格实践的内容。工作量增加许多,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社紧密围绕全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重点,积极拓展稿源,提升质量、增加宣传报道深度力度,为扩大影响,提升本刊的权威性、指导性,并做了大量宣传报道,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全国普及开展,******跟进学习贯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理论支持。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宣传报道形势,开设了喜迎十九大,努力做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征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调整增加了国内******经济及反垄断专家,并成功举办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讨会。
《中国物价年鉴》编辑部也完成了2015、2016、2017、2018年度的出版任务。
《中国价格协会工作通讯》按期编印免费赠送会员。
2017年,经国家发改委领导批准,中国价格协会启动了“第七届薛暮桥价格研究奖”评选工作,各地推荐了136篇论文和著作。2018年11月召开了“第七届薛暮桥价格研究奖暨中国价格协会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对80多篇(部)论文、著作进行了表彰奖励。
除各分支机构开展的培训工作外,脱钩后协会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在政策层面为会员单位指引方向。
2016年以来,价格协会完善了网站建设,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宣传、交流、扩大影响。“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系统”也在2019年5月正式上线。能源和供水价格分会、价格评估鉴证分会、医药价格分会、线缆价格分会、价格评估分会、文物艺术品价格委员会等分支机构的专用网站也相继开通。目前,中国价格协会的工作,许多是通过在官网上发布相关文件或通知实施的。这是宣传自己***方便快捷且***实惠的方式,让更多的会员单位能及时了解我们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更好的扩大影响,从而更好的为会员、为政府部门服务。
(四)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激发职工内在活力。
中国价格协会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为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价格部门更好处理国家、生产者、消费者的利益,规范企业价格自律行为而建立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中立性、专业性社团组织。在组织结构上呈现“总会---行业分会----会员”工作方式。价格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主要是依靠各个专业分会完成的。
1、减少管理层次,下放管理权限。
建立以分支机构为主体的运行管理模式,必须给分支机构更大的活力,减少管理层次,下放管理权限。但协会又是一个整体,必须处理好相互关系,形成必要的管理制度。
按照脱钩后新的管理规定,价格协会在分会规程、人事、财务、分配、业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对总会与分会的权限划分、工作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根据新情况进行适时修改,同时在分支机构制定自身管理办法时,给予一定自主权。开始时,分支机构的领导有点不太适应,协会领导反复讲解“遵纪守法”就要懂法,就是要知道法律法规的边界和程序。协会制定管理规定要懂得国家的法规政策,遵纪守法;分支机构也要明确协会管理办法的边界和程序,自己行为活动在这个范围内,就会既有活力,又不会违规,要求大家正确理解、严格遵守协会的制度,在行动中不得违背。
这种管理方式,更大限度地调动了分支机构职工的工作能动性。协会脱钩后,还将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修改、增减相关的管理制度,目的就是一条,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下,******限度的调动协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完成协会的各项职能。
2、发挥精神鼓励和制度激励作用,激发职工内在活力。
价格协会脱钩后,要建成“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价格协会加强协会政治组织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特别是在树立职工主人翁精神,激发职工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上下功夫。
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模范作用。
2016年5月,中国价格协会党支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整体移交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在国家机关工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协会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和文件,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保证党组织工作不间断。建立了每周四下午的支部学习(活动)制度,召开党支部扩大会,吸收积极分子和青年参加,研究成立价格协会工会组织,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认真做好了党费清理和缴纳工作。
协会党支部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同志的系列讲话放在首位,对重要的章节和文件在党支部大会上宣读和讲解,布置党员加强自学,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讲心得体会,特别是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组织纪律、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党支部还结合协会脱钩改制的实际,在工作中深入进行主人翁的思想教育,价格协会脱钩改制的前景教育,要求党员认清自身的地位和作用,以主人翁的精神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和认知水平,争做合格党员。
2016年七一前夕,国家机关工委姚志平副书记到价格协会慰问困难党员,对协会党支部全体党员都是很大的鼓舞。2017年七一,党支部组织党员和青年、退休老党员参观了抗日战争纪念馆。
2019年3月,中央和机关工委书记、党建部主任等同志到价格协会调研,对协会工作进行多方面的指导。
通过这些活动,凝聚党组织的力量,发挥党组织在协会的政治保障作用,从思想上、工作上激发党员和职工的积极性。
完善合理的分配制度,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价格协会没有财政来源,脱钩后,属于典型的“自办、自养”社会团体。价格协会员工的收入一直不高,低于北京市平均工资水平。协会的竞争力来源于职工的能力和积极性,制定合理的工薪制度,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也是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的重要因素。
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认真研究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管理法,对协会职工实行分类管理。1、对协会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在薪酬上实行基本薪金加效益工资奖金的管理方式,对协会收入项目实行不同的收支管理方式,并直接与员工的效益工资奖金挂钩。同时规定了不同比例的效益工资分配方法,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员工对自身的收入可以做到一目了然。2、对挂职员工(会员从企业在职员工中选派到协会工作的人员),除基本工资外,其他报酬、效益工资同等协会招聘的员工。3、对返聘的退休干部、员工实行区别对待。退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协会兼职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发放工资、岗位津贴及相应报酬,只按规定发放一定的工作经费,标准不超过国家工委的有关规定。不是兼职,作为专家协助协会工作的,签订劳务合同,按其从事的劳务工作性质支付相应劳务报酬。合同中对劳务性质和劳务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操作性强。
在协会分配制度制定中,规定效益、劳务比例分配关系时,力争做到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关系,协会也留有一定余地,以兼顾公平。实践证明,这些制度的建立对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中国价格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经历了脱钩前后两个阶段,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协会全体会员的支持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价格协会的工作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也为价格协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对第三届理事会的建议
十三年来,价格协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近四年多来,处在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的急剧变化之中,价格协会面临全新的环境。
协会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有特定行业企业支持的,一类是没有特定行业企业支持的。对有特定行业企业支持的协会,脱钩后发展迅速;对没有特定行业企业支持的协会,脱钩后影响较大。价格协会没有特定行业企业支持、也没有特定行业利益的专业性协会,价格协会的工作原来主要靠政府价格部门的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支撑,脱钩后感到******的困难就没有合适的综合性价格工作人员,青黄不接,深受影响。
除中国价格协会已经脱钩外,各地价格协会正在改革之中,在中国价格协会会员的全国57个省、市级价格协会中,有3个协会已经被注销,有多个协会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多数协会处于等待停滞状态,能正常工作的不足四分之一,机构脱钩、职能变化、人员退出、会员观望,价格协会面临生存危机,原因之一是没有合适的协会领导和工作人员,但重要原因是一些同志对价格协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价格协会的未来发展缺乏认识,对协会脱钩的准备不足,少数人缺乏信心。根本的出路还在于协会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也还要靠中国价格协会为各地价格协会作出表率。
新形势虽然对于价格协会是一个巨大的生存考验,同时也给协会发展提供了一个重新奋起、二次创业的机会。我们要充分认识价格协会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正确把握价格协会的性质和位置,明确价格协会工作的职能和任务。我们应该按照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党中央和国务院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的改革部署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按照新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要求,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做好规划,稳步实施。我们的体会是:
(一)充分认识价格协会在新时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脱钩后协会商会首次选举代表参加了党的十九次代表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5次提到社会组织:一是协商民主方面,要求推进社会组织协商;二是社会治理方面,要求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三是环境治理方面,要求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四是基层政治建设方面,要求把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五是发展党员方面,要求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这些既是对社会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共同要求,也是中国价格协会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价格协会工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中介和桥梁。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着许多企业自身难以做到,政府又不宜做或做不好的事情,这就为协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其本质要求就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的核心是价格。过去政府是价格决策的主体,价格部门的日常工作主要就是控价、定价、调价、查价。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化,97%的价格已经放开,企业成为价格的决策主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国务院提出“放、管、服”的改革要求,价格管理也在逐步实现由过去单纯行政管理向管理服务的转变。在我国进入新时代、新形势、新常态的环境下,价格协会可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服”字上下功夫,发挥自身优势和价格中介组织的职能作用,为会员、为社会、为政府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价格协会的服务功能,在新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我们理事会的成员努力看清形势,力争把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协会的章程和会员的共同利益上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要求,把价格协会建成“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及早树立脱离部门、面向市场、依靠政策、服务会员,自办、自养、自律、自强的发展思路,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方向发展,不再依靠“保姆”,更要奋发图强。
(二)有效履行价格协会的主要职能。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价格协会自身的性质,按照十九大指明的方向,发挥中介机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本次脱钩中,国家发改委给了中国价格协会******的支持,按照民政部门重新审核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明确了价格协会的业务范围为九个方面:
1、搭建政府与会员、企事业单位及公众联系的平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接受政府价格部门委托,协助搞好价格调控和管理,承担价格管理基础性、前期性、辅助性工作。根据企事业单位需要,接受会员委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信息交流、价格培训、价格咨询,编制价格指数等活动,为会员、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提供中介服务。
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价格改革、价格监管、价格理论及相关问题的研究,举办价格研讨论坛,探讨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的理论、战略与政策,探讨企业价格策略,为企业价格决策和政府价格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参与或承担价格信用、价格听证、专家咨询和等项事宜;承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相关地方政府之间有关价格问题的沟通与联系。
3、协调处理价格矛盾和纠纷。根据有关方面的委托,开展价格协调业务,协商解决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非会员单位之间有关的价格矛盾和争议,维护其合法价格权益;接受委托,协调处理价格纠纷和争议,开展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评价。
4、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知识,依照有关规定,编印、发行价格书刊,办好《价格理论与实践》、《中国价格监督与反垄断》、《中国物价年鉴》等杂志;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保留目录,开展“薛幕桥价格研究奖”评选,对价格研究******成果、价格管理和价格信用建设******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5、开展价格信用建设,推进行业价格自律。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委托参与制定价格信用建设标准,开展价格信用评价,进行工作交流,沟通信息,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整合系统资源,拓展价格信用建设和企业行为自律的业务活动领域。
6、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开展价格专业人员、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水平认定及相关服务工作;
依法开展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师的执业登记服务工作;规范价格评估机构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进行检查;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开展会员继续教育;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间执业纠纷。
7、开展价格人员培训工作,推进价格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价格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8、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提供国际合作交流和有关信息服务。
9、承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中国价格协会章程》是价格协会工作的基本准则。上述业务工作,是价格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中地位的体现,也是价格协会职能定位。我们应当在这个范围内,“面向会员、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政府”,努力开拓进取,切实履行职能,包括为政府调控物价、发展经济进行价格决策服务,也包括为生产经营企业用好用活定价权、降低成本、提******益服务,特别是在落实第三、第五、第六条主动性职能中,要下更大的气力,将这些职能办成价格协会生存的基础。
依照《章程》推动价格协会工作的发展,涉及到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大有英雄用武之地。在价格协会独立开展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项崭新事业,价格协会将与其他协会一道,成为一支新型的社会力量,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当前,经济体制处在转轨过程之中,价格行政工作的职能也在转变过程之中,价格协会的工作领域、工作内容、工作职能、工作方式,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去探索,去开拓,去规范,去完善。
(三)妥善处理价格协会的几个关系。
协会商会与政府机关脱钩后,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蜕变成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价格协会要健康成长、不断发展,必须正确把握自身的性质,找准在市场经济发展和整个价格工作中的位置,处理好与方方面面的关系。从协会改革的方向和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 ,价格协会从基本性质上讲,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的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社会群体组织和个人提供价格服务的中介机构,是依法设立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基本性质,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要正确处理好价格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中介服务职能的关系。
价格的行政管理和价格的中介服务都是整个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但又不能相互替代。本次协会脱钩改革的重要一环,就是“职能脱钩”,厘清政府与协会的职能边界。 随着价格部门职能的转换,各级价格部门直接管理的事务将进一步减少,有些不适应政府继续承担的职能将移交给价格协会。凡是政府放开由市场和社会调节的领域,都是价格协会可能参与的工作范围,发挥协调、协商、调解作用。但同时要牢记价格协会的中介服务组织性质,对价格管理中纯属政府行政职能的工作,如果政府需要,只能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为政府提供价格咨询服务。在脱钩文件中,国家发改委已经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清单。具体工作将一事一议。
2、要妥善处理价格协会与其他行业协会的关系。
中国价格协会和其他各类行业协会商会都是在同级党的机关领导下的社会组织。
价格协会是综合性、中立性、专业性协会,没有特定的行业限制,也没有特定的行业利益,具有*********的工作领域,协会主要依靠自身职能支撑工作和发展,特别是在“协调处理价格矛盾和纠纷,开展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评价”方面,具有其他行业协会不具备的优势。
没有特定行业支撑也是价格协会的弱势。职能型协会需要与各方面的行业协会的合作与支持。特别是在价格专业人员职业能力认定方面,与各个行业协会合作,加强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建设的组织、宣传、培训以及考核(考试)、评价认定工作。
价格协会要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行业协会,发挥各自优势,推动价格协会各项职能的落实。
3、要妥善处理与地方价格协会之间的关系。
作为中介服务组织,各个层次设立的价格协会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各价格协会,在法律面前,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市场中介活动中,是平等竞争的关系,不存在上下级关系 ,或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另一方面,各地价格协会作为中国价格协会的会员单位,又都要遵循中国价格协会工作基本的政策规则,在落实中国价格协会职能业务问题上,其工作制度、行为规则等,不能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中国价格协会对各地价格协会担负一定的指导、服务、组织、协调工作。从长远看,在落实中国价格协会职能业务中,各地价格协会应当与中国价格协会保持更紧密的关系,成为中国价格协会在各地的代理机构。没有设立价格协会的地方,中国价格协会将在当地建立代表机构。同时加强与地方价格协会的互动联通。
4、要正确处理服务和收费的关系。
价格协会没有财政拨款和国家性质的资助来源。协会的经济收入主要靠会费和其他服务性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会费收取标准应当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中国价格协会的会费收取标准是2018年第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但程序不完备,需要在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再次审议。会费收入应当满足协会自身运行的基本需求。
除了价格协会会费收取外,价格协会同其他中介组织一样,在开展价格咨询 、价格调处、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评价活动中,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认定等负面,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合法的,但这都属于市场竞争领域,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只有通过优质服务,才能得到社会认可,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但价格协会是以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不同于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企业。价格协会要以优质服务为宗旨,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效益结合起来。摆在首位。要在委托人自愿的前提下,公正、公平地开展价格协会工作,依法合理收费。不能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更不能乱收费,不服务也收费。价格协会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就会丧失自己的公正性、权威性,就会被社会淘汰。
5、要正确处理政府部门指导支持与协会本身自立自强的关系。
脱钩后,协会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关系发生了重大转变,政府机关对协会的管理已经由原来的个别指导转为群体监管。凡是政府明令禁止的,协会一定不能做。政府没有禁止的,协会就可以按照本会章程和市场需求自行开拓。在开拓中遇到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就需要积极反映协会诉求,求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不应给政府为难,提出政府职权以外的要求,因为政府需要“依法办事”。应当立足在政策法规范围内,加强协会自身的自立自强,“合法办事”,这才是协会生存的根本之道。
提出正确处理上述关系,就是为了正确把握价格协会的基本性质,不是要限制价格协会的发展,而恰恰是为了使价格协会找准自己的位置,少走弯路,促进价格协会健康发展。
在我们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深刻体会到,过去的十三年,是我国各级价格协会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成果丰硕、成就非凡的好时期,价格协会的事业得到了持续健康的发展。十三年以来,特别是与政府机关脱钩后,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适应我国国情,是今后保障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宝贵财富,应该认真的总结和记取。
在总结以上成绩和经验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价格协会的工作中,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和问题。我们主动适应改革和发展形势创新开拓的意识还不够强;统筹各级价格协会共同活动的力度还不够大;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的努力效果还不够明显;依法办会合规守纪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特别注意和及时改进。
第二届理事会没有及时换届,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现在经大家共同努力,即将完成换届工作。第三届理事会将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要在看清形势的基础上,把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协会的章程和会员的共同利益上来。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要求,把价格协会建成“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要坚决依靠党的领导,依托会员,面向社会,服务社会,树立,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方向前进。
以上是我们的工作体会和思路,也是对第三届理事会的希望和建议。
各位代表,按照党的十九大会精神,以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国家发改委的监督指导下,让我们鼓足干劲、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与时俱进、不断进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