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纵深行”系列报道(之十七)
来源:国家发改委
编者按: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发展改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农产品、能源、医疗、运输、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降成本、调结构,积极完善价格调控长效机制、民生保障价格补贴机制,探索创新成本监审制度、价格监管规则,着力提升价格服务水平,逐步健全价格法制,不断迈出新常态下价格工作定位转型的新步伐。为了集中展现今年以来价格工作的新风貌、价格改革的新成效,我们通过“价格改革纵深行”专栏,陆续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价格改革纵深行”系列报道(之十七):
江苏省******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近年来,江苏省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坚持污染者付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促进污染减排的原则,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激励、引导和倒逼作用,源头减排和污染治理两手齐抓,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完善污水和排污收费政策,助力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动污水处理产业发展。自1997年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以来,江苏省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2016年2月,省财政、物价、住建、水利、环保五部门联合出台《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到2016年底前,苏南地区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调整到每立方米1.5-2.0元,苏中、苏北地区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调整到每立方米1.2-1.6元。目前,全省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由开征时的每年2亿元提高到了超过40亿元,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及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维护筹集了大量资金,推动了污水处理产业的发展。同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提高,极大地吸引了社会资金、民营资本投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强了水污染治理的能力,现行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已提高到了90%以上。
二是调整排污收费标准,为治理大气和水污染提供资金保障。2015年,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环保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分阶段、分步骤调整排污费标准,自2016年1月1日和2018年1月1日起,分别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污染当量3.6元、4.8元,将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5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污染当量4.2元、5.6元。此项政策调整是江苏省十余年来废气、污水排污收费政策调整幅度******的一次,提高后的收费标准为国家基本标准的3-4倍,除直辖市外,在全国省份中提标幅度******。目前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年收费总额连续13年为全国之***,2015年排污费征收总额为22.18亿元。排污费征收额的逐年增加,为治理大气和水污染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效促进了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
三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排污收费监管。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区域防治要求,2015年底,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对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确定了较高水平的收费标准,并加大太湖流域污染防控力度,以较高水平制定了太湖流域总氮、总磷排污费标准。同时,制定了主要污染因子的必征政策。要求在全省每一污水排放口,对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铬、镉、类金属砷)必须征收排污费;在太湖流域污水排放口,还增加对总氮或氨氮(二选一,按当量数大者计征)、总磷排污费的征收。通过价格杠杆,进一步加大了对主要污染物及重点污染防治区域的防治力度。
二、推行价格激励政策,调动企业源头减排积极性
一是制定排污费阶梯式收费政策。依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及排放总量指标,设定阶梯式收费标准,激励企业节能减排。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在规定排放标准80%-100%之间(含100%),按基准收费标准计收排污费;在规定排放标准50%-80%之间(含80%),按基准收费标准80%计收排污费;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含50%),按基准收费标准的50%计收排污费。
二是鼓励企业污水零排放。为有效推进水污染防治,促进水环境改善,江苏省明确了鼓励污水零排放的价格优惠政策,经考核认定合格,对零排放企业和单位免征或先征后返污水处理费。该项价格政策的实施对引导企业自觉加大治理投入,实行源头减排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缓解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压力,切实减轻了水环境污染。以南通江天化学有限公司为例,企业通过节水技改,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污水排放率大幅降低,用水重复率达到98.34%,年减少排放污水1万吨,减少支出50万元。
三、形成治污倒逼机制,服务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坚持多排污多付费原则。按照非居民用户高于居民用户、重污染行业高于一般行业的原则分类制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特别是对重污染行业按高于一般工商业1.5倍征收污水处理费,进一步拉大重污染企业与其他企业污水处理费的差距。通过经济杠杆倒逼有关企业进行设备改造,提高排污标准,减少污水排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分档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江苏省对企业环保信用采用五色评价,从优到劣分为绿、蓝、黄、红、黑五个等级。对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加收不低于0.6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对被评为“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含)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的企业加收标准不低于1.0元/立方米。差别化收费政策执行期限为一年,下一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达到“黄色”等级以上后,停止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江苏省南通市较早实施了这一政策,几年来,已有近300家“红色”和“黑色”企业被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以高费率惩罚污染治理落后企业的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有效引导和促进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加快生产工艺改造,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目前,南通市区有40多家“红色”、“黑色”企业通过加大技改投入,运用先进的能源管理理念和模式,实现产品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