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价协字【2016】21号
关于收缴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价格协会(学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价格协会章程》,为了适应社团组织改革要求,进一步拓展中国价格协会的业务活动领域,发挥协会综合优势。为会员提供有关资料,信息和服务工作的同时,还将开展不同层次的交流、研讨活动,为大家提供相互交流、沟通信息的平台。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按时缴纳2016年度会费,2015年度未缴会费的单位请将两年的会费一并缴纳。
会费标准:
团体会员:
企业会员单位每年3000元;
企业理事、名誉理事单位每年4000元;
企业常务理事、名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
企业副会长、名誉副会长单位每年8000元;
非企业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价格协会)。
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每年100元。
收到汇款后,我们将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监制的会费统一收据,尽快邮寄给各单位。对协会工作有何建议、要求请一并函告我会。
中国价格协会秘书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账号:
银行汇款:户名:中国价格协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账号:0200 0036 0908 9071 779。
邮局汇款:中国价格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3号楼,邮编100837。
联系电话:010-68014475 会员部 吕洋
010-68033566 办公室 高凯
中国价格协会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