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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首批53家行业协会商会年内与行政机关脱钩


近日,《淮北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批脱钩试点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下发,按照方案,淮北市确定53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首批脱钩试点,并在年底前评估成效。

脱钩试点主体为市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执行。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市民政局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脱钩试点工作重点将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即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据了解,淮北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时间安排为2016年9月开始实施******批试点工作,到2016年底结束。10月20日前,各市级行政机关对参加******批试点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摸底调查。10月底前,市民政局汇总参加******批试点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情况,审核各单位试点实施方案,报市联合工作组审批后实施。11月底前,各市级行政机关将本部门主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批脱钩试点工作总结和《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报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12月底前,市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对******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经验,完成******批试点评估报告报市联合工作组。

试点期间,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重大业务活动须履行相应程序的,均应按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执行。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脱钩后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于2016年底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来源: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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