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
养老服务收费管理事关群众养老权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价格改革政策。近年来,针对上海市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和养老服务供给面临严峻挑战的问题,上海市发改委会同民政部门加快养老服务收费政策研究,稳妥推进养老服务价格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管理机制。今年,上海市印发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收费服务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分类、分层、分级”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格局。
一、科学谋划,稳妥推进养老服务收费改革
上海研究完善养老服务政策的过程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从实际出发,坚持完善市场机制和确保基本需求,统筹兼顾,稳中求进,便于操作,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切实维护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定位,解决好政府“管什么、管多少”的问题。二是划分好管理的事权和责任,解决好“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三是细化具体收费项目内涵和定价程序,解决好“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工作中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对接国家养老管理政策。按照《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二是对接上海市管理实际。结合上海市养老服务政策定位和改革试点,适应现阶段各类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疏解管理中的矛盾。三是对接行业发展方向。通过简政放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各类主体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创新实践,合理制定养老机构收费办法
1、构建政策框架,厘清管理边界。通过目录化管理,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对养老机构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纳入保基本养老机构名单内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即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突出政府保基本责任。二是对其他养老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为社会资本进入留下政策空间,促进养老服务业多样化、多元化发展。
2、划分市区权限,尊重基层首创。实行市与区两级分层管理。一是在市级层面,由市价格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属保基本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二是在区级层面,授权区价格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制定区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细则和收费标准,支持各区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定价方式,便于各区化解相关收费矛盾,提高基层管理创新的积极性。
3、加强制度创新,改进定价方式。一是实行分级收费。明确养老机构的床位费和护理费的服务内涵,根据保基本养老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等级,按照质价相符原则,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对定调价程序、合同约定内容、收退费方法、收费公示、调价间隔、调价缓冲期等作出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强化政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从供需两个方面增强政府对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一是对于保基本养老机构,明确政府给予运营发展必要的财政补助。二是对于入住老年人,对接上海市老年统一需求评估和老年长期保险制度试点,在增强老年人提高支付能力的同时,为住养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统筹兼顾,收费改革初步显现实效
上海市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政策的实施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符合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要求,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与行业管理政策相互联动,基本符合政策预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规范了行业收费行为。在“分类、分层、分级”的管理框架下,各区价格部门结合实际大都制定了实施细则,稳妥调整收费标准,及时疏导了收费矛盾,保基本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的动态调整机制已初步形成。由于明确了定调价程序、合同约定、收费公示等,养老机构收费有据可循,各养老机构按照规定实施收费,有效抑制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2、促进了养老服务业发展。收费办法出台后,上海市民政部门相继制定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和服务规范,明确护理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标准,制定保基本养老机构名单管理办法。目前,市、区民政部门已公布保基本养老机构235家(床位数约4万张,占养老床位总量30%左右)。2015年,新增养老机构共40家左右,其中民办10家,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意愿逐步增强。
3、兼顾了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的权益。一方面,各养老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定位,合理的收费调整机制,不仅增强了养老护理队伍的保障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激发了护理人员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明确合同约定内容、调价频次、设置缓冲期等规定,切实提高了老年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上海市发改委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加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深化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制度改革,配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为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