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价格改革典型经验综述之一:狠抓落实 让每一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来源:中国改革报
【编者按】近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创新与规范并重,持续推进价格改革,创新价格机制,规范涉企收费,在运用价格杠杆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节能环保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我们组织整理了部分省市典型经验,以资学习和借鉴。
上海:“化整为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上海市结合地方实际,按照“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药品零差率销售联动、综合配套政策同步实施”三大原则积极推进改革,目前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在此过程中,上海市注重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药品加成率分步取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也分步进行,控制好每次调整的幅度,小步稳走,积小胜为大胜。同时,注重满足基本需求和体现技术价值并重,既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还注重鼓励需扶持学科的发展。
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5年以来,上海市采用分步到位的方法,取消药品加成,调整了近1400项医疗服务价格。2015年,将药品加价率由15%降至10%,提高护理费、诊查费、康复******费、精神卫生、儿科、床位费、中医针灸费等88项价格;2016年,再次将药品加价率由10%降至5%,提高三、四级手术和临床诊疗类、病理类、综合类、中医类等572项价格;2017年,将药品加价率由5%降至0,取消全部药品加成,提高手术类、临床诊疗类、中医类、核素和放射******类、康复类等737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
改进医疗服务定价方法。一方面,通过综合分析上海价格水平与国际同等条件国家、国内大中型城市的价格关系,以及医疗服务项目内部之间的价格结构,形成目标价格体系。目前已经完成全部项目的比价工作,作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成本核算,从医院总成本、科室成本分析,逐步细化到项目成本分析,初步形成标准成本体系。目前已经完成瑞金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全部项目成本的测算工作。
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实施过渡性财政支持政策,对部分受影响较大的医院进行补贴,其中,市级医院和部属医院已经得到3亿元财政补贴资金,区级医院由区级财政保障到位,部队医院的补贴政策正在落实;实行医保政策同步调整,调价项目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随着价格上调提高医保支付水平,特别将社会较为敏感的普通门诊诊查费上调的8元全部由医保基金支付;改进药品采购供应模式,开展药品带量采购、GPO集团采购试点,优化药品供应链,压缩流通环节的虚高水分;强化医药费用控制,严控医院2017年医疗费用增长率不超过10%,逐步降低药品、卫生材料收入占比。
江苏:“双 管 齐下”抓好水价改革
近年来,江苏省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两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水价改革。
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江苏省抓住关键环节,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2016年4月,省政府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目前,全省75个涉农县市区全部编制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稳步推进。二是规范水价管理,加强培训指导。坚持把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作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核心。2016年,制定出台《江苏省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农业水价的管理形式、成本构成及核算方法。今年4月,举办全省水价核定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指导各市、县稳步推进农业水价核定工作,做好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4个县(市、区)制定了农业水价核定办法。三是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进。其中,宿迁市宿豫区作为*********试点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宿豫区建立了分类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灌溉水利用率提高15%,亩均节水约200立方米,水费收取率明显提高;粮食作物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高附加值经济作物水价达到完全成本,并适当盈利水平;改革后终端水价由平均每立方米0.048元提高到0.118元。由于节水增效及实施精准补贴,农户实际交纳水费仍维持改革前的每亩48.5元,农民负担没有增加。
在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方面,江苏聚力创新,着重从3个方面开展工作。
******梳理整合完善政策。江苏自1997年开征污水处理费以来,陆续出台《江苏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江苏省自备水源用户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10多个政策文件,并逐年提高收费标准。为便于市县******掌握污水处理费政策要求,2014年以来,江苏省物价局对全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开展调查,******梳理已出台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经多次征求意见建议,江苏省物价局与环保、财政、水利、住建等部门2016年联合出台《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目前,江苏所有涉及污水处理收费的政策均在该办法中予以明确,为市县价格部门推行改革打下了基础。
层层督查指导抓好落实。江苏建立了督查通报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费政策落实到位。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住建厅通过实地督查、季度通报等方式,指导各设区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污水处理费;各设区市价格部门也对所辖县市区进行了通报督促指导。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了全省污水处理费调整政策的落实。目前,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已调整到位。
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2016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实行污水处理收费差别政策,对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红色、黑色的部分高污染企业,分别按不低于0.6元/立方米、1.0元/立方米的标准加收污水处理费。目前,江苏大部分设区市已出台并执行差别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通过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倒逼企业加大环保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江苏绿色发展。与此同时,江苏南通市探索试行经济激励政策,对纺织、印染、化工等经认定为“超低排放”的企业,按实际排放量征收污水处理费,促进企业主动节水减排。
浙江:加快推进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
浙江各地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形成机制,推行差别化收费。2016年8月,全省11个设区市提前******落实完善停车收费政策措施,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各类停车资源的有效配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政策指导,统筹推进。浙江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2014年7月,浙江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各地坚持市场化方向,积极推进停车服务收费改革。对社会资本投资的各类停车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住宅小区内公共停车场所试行业主委员会自主定价,并对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按照不同区域、类型、时段,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收费形成机制,引导增加有效供给。通过修订《浙江省定价目录》,进一步缩小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定价范围,******推行差别化收费,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规定机动车停放收费定价内容仅限于:辖区内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停车场,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按照定价目录,各地进一步缩小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定价范围,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各类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建设。2014年~2016年,全省新增停车位分别为146,000个、145,258个、191,966个,社会投资的停车场明显增加。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交流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工作动态。浙江省物价局建立全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各市县专人负责及时向省局报告当地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动态及工作开展情况,对尚未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的市县作重点了解并加强督促指导。加强部门间合作,抓好停车收费政策督查落实。作为省治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浙江省物价局在治理城市拥堵工作考核中,将各地停车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考核,对尚未完善停车收费政策的个别市,加强与所在地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办公室的沟通,以取得相关部门理解和配合。
安徽:“五坚持”“四不进”******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省、市、县三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年直接减轻企业负担50多亿元。他们的做法是:
明确原则。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纳入清单管理,做到“五个坚持”:坚持项目法定,与各部门的权力清单项目对接,权力清单中没有的,一律取消;坚持谁委托谁付费,政府部门组织和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各类评审所需经费从工作经费中列支,不再收费;坚持改革取向,主要是按照国务院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要求,取消主管部门在行政许可资质管理中需要行政相对人提供验资报告的收费等;坚持市场化方向,凡是市场放开、已经形成或基本形成竞争的前置服务,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坚持事权统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能够下放到市县管理的,一律下放。
把紧入口。为******程度减少清单项目,安徽通过“四个不进”严把准入关口: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进,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或暂停;未经国务院授权设定的不进,仅此规定就取消了34项涉及行业资质许可认定、验资事项的收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不进,对在执行中企业意见较大、继续收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事项,拒于清单之外;重复、交叉设置的不进,对同一中介报告可以在多个部门使用的,按照一企业一报告、多部门通用的原则,不再重复设置前置服务收费事项。同时,对进入清单的收费项目,重新评估收费标准,下调企业反映过高以及收费体量过大、实际服务成本较低的收费标准。对有上下限的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收取。
动态调整。根据国家涉企收费政策的******变化情况和价格机制改革推进情况,本着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降不升的原则,安徽先后两次对省、市、县三级收费清单同步进行调整,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确保应清尽清、应减尽减,并在各级政府网站、政务中心窗口等予以公布。经过两轮动态调整,省、市级涉企收费清单项目总数分别由170项和109项减少到141项和80项。
跟踪问责。保持对涉企收费的高压态势,坚持每年在全省统一布置开展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两年来,全省累计检查了近千家涉企收费执收单位,查处违规收费5000多万元。
广东:打好清费减负“组合拳”
广东深化涉企“零收费”改革,大力清理和规范收费,全年将为企业减负300多亿元。主要做法可用“免”“清”“放”“晒”“查”五个字概括。
免,即免征全部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中央设立项目的地方收入。广东将取消、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写进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融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等战略层面进行布局。截至2016年10月1日,全省实现11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和23项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征地方收入。
清,即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缩小收费范围”的目标和原则,通过取消一批、停止一批、降低一批,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清底数。明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清费责任,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逐一清理、核对,将保留的项目逐一列明收费项目名称等信息,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截留价格管理权限,锁定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底数”。二是清项目。加大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省直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收费,取消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4项强制培训收费、12项审评技术服务收费。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全省所有地市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和部分普通公路收费。三是清标准。对企业反映大、标准高、制定时间较长的收费项目开展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停止征收部分收费,降低部分收费标准。2016年8月,广东******停止收取18项海关通关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系统”收费标准,并限期在2018年8月31日前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自2017年7月1日起,广东对行经43个省属国企路段并使用粤通卡支付车辆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85折优惠。
放,即下放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权,******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广东2015年取消、放开7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2016年又先后放开矿山救援、食品检验检测等收费定价权。
晒,即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广东自2014年首次向社会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来,已先后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8轮次滚动修订。截至2016年年底,广东省、市、县三级目录清单管理体系******建立,并实现了适时修订更新和常态化公示,确保“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的收费”。
查,即对减免征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价格执法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2014年以来,广东在全省范围内对涉企收费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74起,实施经济制裁共约1.3亿元,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收费行为。
云南: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用能结构
2015年起,云南率先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方向,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努力构建电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率先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构建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云南是全国输配电价改革首批5个试点省份之一。2016年3月,在严格开展电网企业成本交叉监审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批复了云南电网2016年~2018年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平均输配电价标准与原执行目录电价的购销价差相比,每千瓦时降低了1.65分,电网环节全年减轻社会用电负担31亿元。通过输配电价改革,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加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组成,初步构建了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彻底打破了长期以来电网企业统购统销营利模式,为电力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社会用电成本打开了通道。
有序扩大市场形成电价的范围,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降低用电成本。2016年,云南成立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放开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上网和销售电价,通过促进市场主体自主交易形成电价,激发发电、用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积极性。2016年,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590亿千瓦时,占全年省内售电量的53.8%,平均购电价格每千瓦时0.313元,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90.3亿元。在此基础上,2017年,云南进一步扩大市场形成电价的范围,难以直接参加电力交易的中小工商业用户的上网侧电量由云南电网公司按市场化方式代理采购,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17年上半年,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322.37亿千瓦时,占同期省内售电量的56%,较2016年同期增加61.5亿千瓦时,平均购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362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3.65亿元。
优化城乡居民用能结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云南出台城乡居民用能电能替代用电价格政策,采取委托电网企业进行市场化采购方式,对居民用能设立每户每年1560千瓦时、每千瓦时0.36元的电能替代电量,每年为城乡居民释放改革红利12亿元。同时,明确三个保障性电源,确保价格政策平稳执行。云南省发改委还指导云南电网公司在全国首创居民用电套餐促销措施,对年用电量4000千瓦时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实行套餐优惠电价。2016年12月1日~2017年6月30日,全省办理居民套餐用电的用户达到10,745户,减少电费支出1797.81万元。
充分发挥水电资源优势,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云南出台公共照明与旅游景观亮化工程用电价格政策,明确通过市场化方式委托电网企业采购弃水电量,支持道路公共照明、旅游景观、地标性建筑、高层楼宇及重点商业街区亮化工程用电,输配电价按国家批复标准执行,结算电价不超过每千瓦时0.4元。同时,鼓励支持亮化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旅游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或由当地供电企业打捆用电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简政放权,支持地方运用价格杠杆支持当地经济协调发展。云南西部具有丰富的中小水电资源,但由于消纳能力有限,弃水窝电问题严重。2016年,云南省将电价体系相对独立的文山等7个州市的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以及保山市输配电价授权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在支持水电富集地区灵活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富余水电就地就近消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组稿件均由中国改革报赵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