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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协会声明


   由自称彭博通讯社的人员和“今日头条”炮制的“中国价格协会涉嫌违规收费”诽谤文章,已经通过网络和微信不断发酵,给中国价格协会造成了极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国价格协会秘书处为此采用以下措施。

   1、在中国价格协会网站上公布价格舆情分析员文章《“中国价格协会涉嫌违规收费”的来龙去脉》公开事实真相,表明中国价格协会的态度。

   2、“东方之声”、“今日头条”以及迈途网等转发网站,应当撤销文章,并向社会说明真相,挽回不良影响。如果相关方不予配合纠正,将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3、通过多种渠道,在微信群中******影响。

   4、对该文章通过网络和微信群的传播渠道进行跟踪,查清影响范围,收集相关证据。达到入刑标准时,对文章首发者及其转发网站提起刑事诉讼。


附:《“中国价格协会涉嫌违规收费”的来龙去脉》


中国价格协会涉嫌违规收费的来龙去脉


价格舆情分析员

2017513


   2017511日,一名自称彭博通讯社的人员在电话中就中国价格协会办班收费问题咨询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钟丹副秘书长,钟副秘书长给予了答复。20175121648分,“今日头条”在网上发布了“中国价格协会涉嫌违规收费”文章,文章没有任何署名。正意价格评估集团董事长随后在其微信群转发了这一信息。此后网站上和微信群开始传播。

   “中国价格协会涉嫌违规收费”文章的匿名作者自称记者,但没有记者深入调查、实事求是的精神,在今日头条上发表不利于中国价格协会的文章,需要澄清。

   一、所谓“违规收费”。

   文章称:“记者近日从中国价格协会的官方网站看到:《关于价格评估行业发展和政策研讨培训班的通知》(中价协字201716号),拟举办培训班,每位会员收取培训费1200元,但夸张的是该《通知》内明确指出:“不填报名表,视同退会”,以此来要挟会员,涉嫌强制性违规收费。”

   中价协《通知》的原文是:“由于政策变化,评估行业出现新形势,价格评估分会内部也出现诸多分歧,影响价格评估分会工作正常开展。经价格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20175月中下旬举办“价格评估行业发展与政策研讨培训班”,同时研究加强价格评估分会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措施。”

   “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的原会员单位同意《中国价格协会章程》、服从价格协会管理、遵守《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规程》、仍然自愿加入中国价格评估分会的单位,均应填写《会员参训报名表》(因故不能参训的请注明);不填报名表的,视同退会。

   “其他非会员单位填写《研讨培训班报名表》,如果有意向自愿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的,可在报名表中注明。各省、市自治区价格评估协(分)会统一组织报名的,将参加人员名单汇总后一并上报。

   “报名方式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也可以将报名表电子版传至中国价格协会培训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515日。”

   这里,《通知》明确说明了:

   1、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的原会员单位同意《中国价格协会章程》、服从价格协会管理、遵守《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规程》、仍然自愿加入中国价格评估分会的单位,均应填写《会员参训报名表》;

   2、因故不能参训的请注明。

   3、不填报名表的,视同退会。

   4、非价格评估分会的会员单位自愿参加。

   有的企业还不理解时,询问分会秘书处,统一的答复是:填报名表与是否参加培训是两回事;鉴于分会内部分歧,填表是必须的,在上报总会核准会员资格时,要表明对价格协会和分会的态度,便于按照规定完善价格评估分会会员入会程序;不能或者不愿意参加培训的,注明就行,填表不等于参训。

   所以,无论是《通知》本身,还是秘书处给企业的回答,都不存在强制培训的问题。钟丹副秘书长给自称彭博通讯社人员的答复也是上述内容。任何不带偏见的人都应该明白。

   中国价格协会具有培训价格人员的职能,实行非营利性收费管理方式,弥补业务成本和协会工作经费,举办价格人员培训班收费合规合理,根本不存在“涉嫌违规收费”问题。

   二、“不填报名表的,视同退会”的起因

   严格讲:从填表的前提和目的看,这句话表述的意思是,“不填报名表的,视同不愿加入中国价格协会”。按照《中国价格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规程》的规定,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会员入会要经总会核准。价格评估分会秘书处正在将其入会成员的会籍报请总会核准中,手续还没有完备,不是退不退的问题,而是入不入的问题。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有其原因的。

   20167月《评估法》出台以后,为了适应价格评估行业的新形势,应中国价格协会协会价格评估鉴证分会市场评估领域会员的要求,201610月,经中国价格协会常务理事会同意,决定成立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按照《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规程》的规定,分会秘书处正在分批报请总会核准会籍。但在此过程中,一些入会企业与价格评估分会发生分歧。

   20171月,一些价格评估企业认为价格评估分会没有解决“价格评估机构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公告”和“价格鉴证师列入国务院核准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给价格评估行业带来生存危机,少数人员开始指责价格评估分会的主要领导人工作不力,要求召开分会会议,集体给国家发改委施压。分会领导认为与政府部门沟通通畅,两个月来分会已经先后七次书面向政府部门反映了企业诉求,需要等待政府部门的研究决定,没有必要再以协会的形式向政府部门施压。分会领导同时多次召开在京评估机构代表会议,发布会议纪要,用多种形式与分会评估机构联系沟通,还明确提出,未经分会领导同意,不得自行以价格评估分会、会员的名义召开全国性会议。但没有得到一些企业成员的理解,他们认为“国家发改委不作为”,价格协会也无力解决问题,企业团结起来可以做得到。

   201732号,由部分在京价格评估企业发起,于317-19日在北京召开“价格评估行业形势问题对策专题研讨会”。全国各地68家价格评估企业参加了会议,会上提出组建“中国价格评估协会”,企业联名成立“中国价格评估协会(筹)”机构;会上形成文件,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了“价格评估机构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公告”和“价格鉴证师列入国务院核准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问题,同时举报中国价格协会会长所谓“不作为、乱作为”的违规行为。中国价格协会已经于38日向国家发改委报告了价格评估企业的活动动向,提醒可能会发生群体到发改委上访事件。国家发改委为避免集体上访,在该会议末期,价格司派员参加会议,提前沟通,表示愿意协调会议的部分诉求。价格司领导第二天即向中国价格协会会长通报了参加企业会议的情况。

   这就是网络文章提到的20173月份曾有68多家会员机构在北京拟以上访的方式实名举报其违规来表达诉求,发改委相关领导提前获知消息后,主动和会员单位联系沟通才化解了矛盾”的真相。

   “3.18”会议后,部分价格评估企业加快了“中国价格评估协会”组建工作,利用多个微信群加强联系,同时也加了对中国价格协会会长的指责和人身攻击。对中国价格协会正在进行的换届工作也横加指责,对经国家机关工委批准的中国价格协会换届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认为“不合理、不合法”,将组织人员“在换届大会上行使会员权利”。他们在微信群中讨论应该由谁来当中国价格协会的会长,鼓动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取代会长。由于陈峻同志分管价格评估分会,并兼任价格评估分会会长,分会领导管理失灵,价格评估分会至此已经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017417日中国价格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上,讨论了价格评估分会工作形势。会上一些领导同志提出:价格评估分会存在“成立仓促、看人不准、管理不力、局面失控”的问题,主管领导负有责任,需要及时解决。会上提出两种方案,1、撤销价格评估分会,或者仍然并入价格评估鉴证分会;2、依照《中国价格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规程》的规定,从组织上对价格评估分会进行整顿,加强价格评估分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陈峻同志在办公会议后“给协会领导一封信”的形式,检讨了过去的工作,承担了自己的责任。同意依照规定,完善各项程序,从组织上对价格评估分会进行整顿,加强价格评估分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并建议以中国价格协会的名义举办培训班,加强沟通,统一思想,为组织整顿提供基础。

   2017425日,中国价格协会下发《关于价格评估行业发展和政策研讨培训班的通知》(中价协字201716号)。为达到本次培训的目的,本可以将企业的入会态度和参训的意愿分开填报,企业入会重新申报,参训单独填报名表。考虑到要求企业重新申报入会分量较重,报名表态则比较轻便,《通知》采用了后一种形式。但也考虑到是否存在强制培训问题,因此在《通知》中作了特别说明。

   要求企业以填写报名表方式表态,是一项组织整顿轻便措施,与强制培训完全是两回事。如果不偷换概念、断章取义,得不出强制培训的结论。

   三、关于陈峻同志在价格协会工作。

   《 今日头条》的文章不仅怀疑中国价格协会违规收费,还用大量篇幅,把矛头无端指向中国价格协会会长陈峻同志,不知是何居心?

   陈峻同志是我国价格领域工作的老同志。1985年任原国家物价局综合司副司长,1995年起担任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从价格认证中心退休后,2013年任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20155月,经国家发改委党组批准,担任中国价格协会协会会长并完成价格协会负责人变更程序。只是因为国家规定退休人员不能担任协会法定代表人,经国家发改委同意、民政部备案,陈峻同志代行中国价格协会法定代表人职责。陈峻同志还担任中国价格协会党支部书记职务。20173月,经国家机关工委批准,陈峻同志任中国价格协会换届领导小组组长。

   按照国家发改委对委属协会的管理规定(分会主要负责人必须由发改委系统人员担任)和价格协会工作的需要,陈峻同志还担任了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价格专委会会长、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鉴证分会会长、中国价格协会线缆价格分会会长、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会长。在任职期间,陈峻同志主持完成了中国价格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批试点工作,目前正按照经民政部2017321重新审核同意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对协会进行清理、整顿,筹备换届工作。

   陈峻同志是价格评估鉴证工作的开创者,许多年轻人都常常听他讲课。他对价格评估鉴证工作也深有感情,参加过《评估法》起草工作,价格评估分会的成立和规范性文件,都是他亲自撰写,希望价格评估分会有一个好的发展。陈峻同志遇事与同事和同志们商量,每周一都主持会长办公会议例会。他生活简朴、廉洁自律,寛以待人、不计前嫌。自20151月以来,在协会任职没有任何薪酬(其他退休在协会任职的同志都一样),陈峻同志仍然每天早来晚走到协会工作,为什么?还是请到陈峻同志新浪博客看看他说的话吧,那是一个正能量满满的个人博客。

   有人如此待他,还虚构“发改委和民政部正对其违规行为调查”,是因为他挡了你们的路吗?某些声称“我就不相信钱压不死他”的人,还记得陈峻同志是怎样对你说的吗?如果中国价格协会还没有与政府机关脱钩,仍然属于官办协会,会员单位敢如此对待自己的协会吗?这场发生在协会内部的争议,实质上是少数企业争夺协会领导权的活动。

   价格评估分会与少数入会企业发生工作上的分歧,是协会内部的事情。协会领导一直想将其控制在***小的范围,许多时候都是开展一对一的沟通交流。但有一些人不怕事情闹大,到处举报告状还不够,甚至不惜借助外媒,提供虚假材料,进行人身攻击。是在当枪手,还是在当枪呢?中国是法制社会,人们的行为都要受到法规的约束。依法依规得不到的,靠其他手段也不可能得到。

   价格评估分会与一些入会企业之间的分歧,并不是原则上的分歧,大家的目标、方向,甚至主要方法都是一致的。问题是分会在努力做了工作后仍然没有达到目标,建议等一等,继续努力;少数企业认为分会努力不够,也不能等待,等待就是死路,这是分会工作人员不能理解的,只有靠企业自己,但他们也想要求以分会、甚至以总会的名义自己来做。分会领导不愿意以协会的形式给政府部门施压,不同意用分会的名义召开会议。企业3.18会议就是尝试,但结果仍然一样,仍然没有解决问题。在现在的形势下,离开价格协会、离开分会另起炉灶的路子是走不通的。如果把事情闹得越来越大,大家都不好过,***后分会解散了事,这对价格评估行业则是***坏的事情。相信绝大多数企业会认清当前的形势,坐下来冷静思考对策,这次总会举办的培训班,就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有些企业即使想取得分会、总会的领导权,也要依法依规进行,不能强取,更不能采用“文革手法”。大家认知统一到现行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共同商议办事,才是正道。请大家三思。

   这起由自称彭博通讯社的人员“今日头条”炮制的“中国价格协会涉嫌违规收费”文章的诽谤事件,已经通过网络和微信在给中国价格协会造成了极不良的社会影响,是中国价格协会需要面对的公关危机,应当引起价格协会领导的重视,内部事可以商议,外部事则依法力争。建议中国价格协会对此采取相应措施,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1、适当的时候在协会网站上公开事实真相,表明中国价格协会的态度。

   2、“东方之声”、“今日头条”以及迈途网等转发网站发函,要求其撤销文章,并向社会说明真相,挽回不良影响。如果相关方不予配合纠正,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3、通过多种渠道,在微信群中******影响。

   4、对该文章通过网络和微信群的传播渠道进行跟踪,查清影响范围,收集相关证据。达到入刑标准时(信息被浏览点击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可以对文章首发者及其转发网站提起刑事诉讼。





附:《今日头条》文章


中国价格协会涉嫌违规收费

2017-05-12 16:48


来源:今日头条

近日发改委起草了《行业协会价格为指南(征求意见稿)》并联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拟规范行业协会涉及企业的价格行为。在这个时候,中国价格协会涉嫌以培训名义强制性违规收费。

记者近日从中国价格协会的官方网站看到:《关于价格评估行业发展和政策研讨培训班的通知》(中价协字2017第16号),拟举办培训班,每位会员收取培训费1200元,但夸张的是该《通知》内明确指出:“不填报名表,视同退会”,以此来要挟会员,涉嫌强制性违规收费。就此事中国价格协会评估分会副秘书长钟丹辩解说:协会发文只涉及强制性填写报名表,至于是否参与培训尊重企业自愿原则!但记者采访到协会的多个常务理事,对此说法均有异议:既然是自愿培训,为何填写培训报名表要搞成强制性的,并以退会相要挟?强制要求填写培训报名表和“自愿参加培训”两者之间本身就是矛盾的!另外:以“协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就发文件也涉嫌违规!“协会办公会议”不属于章程规定的协会议事规则范畴,谁给了协会某些领导胆敢违反协会章程来达到目的的权利?谁给了协会某些领导为达到目的而在会员无错误的情况下以“会员退会”要挟的权利?即使要让某个会员退会,也应该由常务理事会来决定!

将该《通知》和《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182号)相对照,该《通知》不但明显属于“乱收费”的范畴,而且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完全冲突,民发〔2007〕167号文明确指出:“社会团体收取不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相抵触。

据悉:原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峻在退休四年后,担任了中国价格协会的临时负责人。在其担任临时负责人后,协会就一直充满争议:其创造性的以“价格协会办公会议”替代了《中国价格协会章程》规定的“会长办公会议”(该行为违反《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发〔2012〕166号)和),中国价格协会的议事决策机制失灵,变成了一言堂!其本人在具体事务上独断专行、一手遮天、不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作风曾引发会员单位的强烈不满,2017年3月份曾有68多家会员机构在北京拟以上访的方式实名举报其违规来表达诉求,发改委相关领导提前获知消息后,主动和会员单位联系沟通才化解了矛盾!

在发改委和民政部正对其违规行为调查之际,陈峻又以“价格协会办公会议决定”的方式,并以退会相威胁的形式搞强制性报名培训,顶风作案不但直接和发改委拟规范行业协会价格行为的要求相违背,而且还涉嫌违反协会章程、违反诸多政府部门关于协会收费的相关规定。

近日发改委起草了《行业协会价格为指南(征求意见稿)》并联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拟规范行业协会涉及企业的价格行为。在这个时候,中国价格协会涉嫌以培训名义强制性违规收费。

记者近日从中国价格协会的官方网站看到:《关于价格评估行业发展和政策研讨培训班的通知》(中价协字2017第16号),拟举办培训班,每位会员收取培训费1200元,但夸张的是该《通知》内明确指出:“不填报名表,视同退会”,以此来要挟会员,涉嫌强制性违规收费。就此事中国价格协会评估分会副秘书长钟丹辩解说:协会发文只涉及强制性填写报名表,至于是否参与培训尊重企业自愿原则!但记者采访到协会的多个常务理事,对此说法均有异议:既然是自愿培训,为何填写培训报名表要搞成强制性的,并以退会相要挟?强制要求填写培训报名表和“自愿参加培训”两者之间本身就是矛盾的!另外:以“协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就发文件也涉嫌违规!“协会办公会议”不属于章程规定的协会议事规则范畴,谁给了协会某些领导胆敢违反协会章程来达到目的的权利?谁给了协会某些领导为达到目的而在会员无错误的情况下以“会员退会”要挟的权利?即使要让某个会员退会,也应该由常务理事会来决定!

将该《通知》和《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182号)相对照,该《通知》不但明显属于“乱收费”的范畴,而且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完全冲突,民发〔2007〕167号文明确指出:“社会团体收取不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相抵触。

据悉:原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峻在退休四年后,担任了中国价格协会的临时负责人。在其担任临时负责人后,协会就一直充满争议:其创造性的以“价格协会办公会议”替代了《中国价格协会章程》规定的“会长办公会议”(该行为违反《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发〔2012〕166号)和),中国价格协会的议事决策机制失灵,变成了一言堂!其本人在具体事务上独断专行、一手遮天、不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作风曾引发会员单位的强烈不满,2017年3月份曾有68多家会员机构在北京拟以上访的方式实名举报其违规来表达诉求,发改委相关领导提前获知消息后,主动和会员单位联系沟通才化解了矛盾!

在发改委和民政部正对其违规行为调查之际,陈峻又以“价格协会办公会议决定”的方式,并以退会相威胁的形式搞强制性报名培训,顶风作案不但直接和发改委拟规范行业协会价格行为的要求相违背,而且还涉嫌违反协会章程、违反诸多政府部门关于协会收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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