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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纵深行”系列报道(之三)

来源:国家发改委

编者按: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发展改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农产品、能源、医疗、运输、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降成本、调结构,积极完善价格调控长效机制、民生保障价格补贴机制,探索创新成本监审制度、价格监管规则,着力提升价格服务水平,逐步健全价格法制,不断迈出新常态下价格工作定位转型的新步伐。为了集中展现今年以来价格工作的新风貌、价格改革的新成效,我们通过“价格改革纵深行”专栏,陆续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价格改革纵深行”系列报道(之三):


宁夏回族自治区立足实际把握重点 稳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对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部署。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把电力体制和价格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国家发改委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制定印发了系列制度、办法和通知,多次组织试点省(区)召开沟通交流会,构建模型并组织测算,为各省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


宁夏于2015年被列为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立足实际、把握重点、分工协作、稳慎推进的原则,认真完成了调研摸底、方案编制、成本监审和电价测算各阶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效显著。


一、高度重视,各方配合


宁夏被列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以后,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价格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组织协调、规范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机制保障。


独立核定输配电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作配合。为确保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宁夏物价局在制定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时就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自治区物价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开展输配电成本监审、核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管理和调整平衡账户等具体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对电网企业监管周期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必要性进行审核;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对电网企业监管周期预计新增的技术改造投资规划进行审核,并对销售电量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合理预测;电网企业按要求提供真实的成本、投资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并逐步改变现有成本费用的核算方式,按核定输配电准许成本的需要进行成本归集。实践证明,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是宁夏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二、未雨绸缪,提前介入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采取交叉成本监审方式,宁夏电网的输配电交叉成本监审工作由湖北省物价局成本分局负责。交叉成本监审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各地统一启动,统一监审标准,严格监审要求和纪律,保持了监审的独立和客观性。但由于各省电网的具体情况差异较大,对于个别的问题,成本监审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同时,在电价测算阶段,试点省需要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资产、财务指标等方面内容深入细致地了解。因此,试点省份自己应首先摸清所辖电网的“家底”,一方面便于结合本省电网实际情况与监审组及企业沟通,另一方面也为后期的输配电价测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掌握******手资料,宁夏在国家五个试点省(区)开展输配电交叉成本监审前,提前着手成立工作组,率先一步对地区所辖电网企业进行成本摸底,及时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汇报情况。此次成本摸底工作,宁夏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打破常规,从全局各个业务处室挑选工作人员,综合考量业务搭配及知识层次,力求高质量完成任务。工作组在进驻企业前加强了对监审办法、电价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地区电价政策、电网行业知识、财务知识的集中学习和讨论,梳理了电网企业的组织构架及其下属单位、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职能。在成本摸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东换流站等部分工程项目运营方式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掌握了资产规模、用途、使用率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共用网络和专项服务网络的区别,厘清了宁夏电网输配电有效资产的范围,确定了成本审核测算的重点内容。在湖北省物价局成本分局来宁夏进行交叉成本监审期间,工作组结合提前成本摸底所掌握的情况与其进行了多次沟通,提出意见建议,在剔除与输配电业务无关资产、核减不应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费用等方面把握了主动性,也为参与后续的输配电成本监审锻炼了队伍。


三、严格测算,稳慎推进


由于制定输配电价依据的数据、信息来自于电网企业申报的数据,为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在电价测算过程中,宁夏物价局对所有的数据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在确定政策性有效资产时,到宁夏能源局核查了自1998年以来国家下达的全部农网改造投资计划文件。在核定2015年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数时,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各市供电部门核查投资项目招投标合同等资料,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投资和电量是影响监管期输配电价水平的重要因素。在确定监管期售电量数据时,宁夏物价局一方面考虑电量变化应尽可能与实际情况贴近,另一方面认为输配电价改革应当考虑可持续性,在监管期内应保持电价水平相对稳定,避免大起大落。综合考虑上年度的售电量增幅、企业开工状况、新增投资企业等因素,与经信委、能源局、电网企业进行了反复沟通,采取稳慎的原则确定了售电量年均增长幅度。在确定投资额时,考虑到稳增长对投资的需求,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统筹考虑,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按监管期不同投资额测算了三种方案,报给自治区政府决策。尽可能地规避风险,争取各方面的共识、理解和支持,确保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四、成效初显,任重道远


宁夏电网输配电价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后,于2016年4月1日已开始正式实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单独核定了输配电价,实现了对电网监管模式的转变。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对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的宁夏电网输配电环节单独核定了输配电价,打破了电网企业在购电、售电两侧的“双重垄断”,由过去核定电网企业购售电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转变为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的直接监管。


二是严格进行成本监审,强化了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通过成本监审,剔除了宁夏电网培训中心、投资性房地产、驻外办事处、用户无偿移交资产等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27.34亿元,共核减不应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的费用16.56亿元,核减比例达到19.48%。同时,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规定电网企业在准许成本基础上节约的成本按一定比例在电网企业和用户之间分享,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提******率,节约成本。


三是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大工业用户分享改革成果。宁夏电网******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平均输配电价比原省内购销差价每千瓦时下降1.15分。鉴于当前全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为扶持企业发展,改革红利约7.6亿全部用于减轻大工业企业电费负担。将宁夏电网目录电价中的大工业基本电价每千瓦每月降低5元、每千伏安每月降低8元(含税)。


四是为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核定输配电价后,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为下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促进发电侧与销售侧电力市场建设和直接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2016上半年,宁夏电力直接交易电量达到140.91亿千瓦时,约占全区工业售电量的57.64%,企业用电价格平均下降每千瓦时5.41分钱,减少电费支出近7.62亿元。


宁夏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制定了方案并测算了******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后,还有不少重大问题需要解决:如何妥善处理投资、电量与电价的关系;如何克服输配电价监管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如何推进输配电信息成本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日常监管的相关体制机制也亟待完善。下一步宁夏将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以上问题开展探索研究,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共同推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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