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纠正两起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来源:国家发改委
今年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的指导下,湖北省物价局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017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经湖北省物价局调查核实,武汉市江夏区公安分局在区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印章刻字”服务指南,要求申请人凭印章信息卡到指定刻章店(曾松刻字店)刻章。
2017年9月,湖北省物价局在检查中发现,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规定“竞买人应在中国农业银行黄冈市范围内的任一网点申请成为网银客户,通过农行网银系统,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汇入黄冈市财政局专户”。
武汉市江夏区公安分局和黄冈市国土资源局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经省物价局提出整改建议后,江夏区公安分局和黄冈市国土资源局认识到上述做法与《反垄断法》的规定不相符,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主动作为,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发〔2016〕34号文件精神基础上,江夏区公安分局及时删除了区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的《机构印章刻制许可办理指南》,公布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办理指南》,并承诺迅速整改因资质原因造成的印章刻制******经营的问题;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及时更改了土地出让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并下发了《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在国土资源行政活动中维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的通知》,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运行的重要基础。行政机关要按照《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防止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湖北省物价局将继续严格按《反垄断法》的要求,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